不动产拍卖流程概要
韩国法院不动产拍卖有两个程序。强制拍卖和任意拍卖。
强制拍卖:扣留债务人拥有的不动产之后,债权人以通过法院拍卖,收回债权的形式。
任意拍卖:履行担保权,抵押权等债权人的担保权活动.目的物出售后,回收债权的形式。
1 .债权人申请拍卖及法院裁定。
扣留的不动产委托所管辖登记所。拍卖决定的登记,填写登记决定记录。
法院将拍卖决定向债务人送达正本。
2 .支付配档(分配)要求的决定及公布终期
出售的房地产在执行法院查封后,债权人可要求支付分配的时间定为首次出售日期之前。法院裁定拍卖,发生扣押效力的时候,就在1周之内把拍卖决定的終期和要求支付分配的决定,在拍卖信息网站,以及法院公告栏上公告。
3 .拍卖的准备
法院向执行官命令拍卖房地产的占有关系,保证金的数额,租金和其他情况的调查。委托鉴定评价师、评估拍卖房地产,参照鉴定,决定最低收购价格。
4 .指定投标方式,通知,公告
投标方式有两种方法 ,指定日投标和期限投标。
指定日投标:竞标人在指定日期,提交投标价格表。
期限投标:投标申请人在指定交易的投标期限内直接或通过邮件提交的投标的方法
5 .拍卖的实施
指定日投标:执行官在指定的日期,指定地点决定最高价买受人。
期限投标:执行官把投标人在招标期间投标的信封保管,到了期限拆开信封,决定最高价格买受人。
6 .拍卖决定程序
法院在拍卖当天,听取针对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后,决定是否批准。对于拍卖决定不服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即时上诉。
7 .拍品资金的缴纳
法院最终决定最高价买受人, ,买受人随时在指定期限内缴纳拍品代金。如果最高价格买受人不缴纳拍品代金,法院决定以次顺序买受人或者从新拍卖。
8,委托所有权移交登记,不动产引渡执行命令
中标人缴纳全部金额,不办理所有权登记也能取得所有权。中标人在支付全部金额后,才能申请房地产的引渡命令。
9, 配档(分配)程序
中标人缴纳全部金额,法院决定配档日期,向利害关系人和债权人通知日期,实施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