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是什么?
在房地产拍卖当中经常使用留置权.那么留置权是什么意思呢?
留置就是保管他人物件的意思出来的.
民法第320条(留置权的内容)
1,占有他人物件及有价证券者对其物件及有价证券在偿还期内享有其物件及有价证券的留置的权利.
2,前项规定的占有,有非法占有行为时不适用.
比如在干洗店,干洗以后需要付干洗费才能取回衣服.如果不付干洗费,干洗店老板有权利留置到交付干洗费用为止.
日常生活中留置权最多发生的是建筑现场的施工费,房屋的修理及装修费.
在没有付清施工费的情况下其建筑物执行法院拍卖时为了收回施工费,施工者行驶留置权.
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件所以目的物必须是动产,不动产及有价证权.留置权需要占有其目的物才能发生效力不需要登记.
留置权的成立:
1,要有目的物和债权的监联性.
2,存在被担保债权
3,到来债权的偿还期
4,持续占有他人物件但是不能非法占有
5,没有排斥留置权的特约
留置权的占有:
1,留置权者必须妥善保管好其占有物件,需要持续占有.
2,不能转让其占有物件并且不能租赁等任何行为以占有物件受益.
3,偿还债权为止留置权者有权利不移交所有人.
留置权的消失:
1,丧失了其物件的占有,其留置权消失.
2,被担保债权消失的时候,留置权也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