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投资(D-8)签证申请方式1️⃣ 直接向驻外使领馆申请
驻外使领馆馆长
拥有发放 滞留期1年以下(含1年)
D-8 签证的权限。
2️⃣ 凭签证签发认定书申请
如超出驻外使领馆权限,
需由韩国国内邀请人
向所在地出入境管理事务所
申请 签证签发认定书(或认定号码),
再由申请人向驻外使领馆申请签证。
3️⃣ 国内滞留资格变更
因不得已事由,
无签证或以短期签证入境时,
可向 出入境管理事务所
或 KOTRA 投资综合咨询室
申请滞留资格变更。
※ 审查过程中,
移民机关可视情况要求补充或简化材料。
护照
彩色照片(3.5×4.5cm)1张
申请书
手续费
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登记事项全部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证明
法人纳税事实证明
派遣命令书(原则上由总部出具)
在职证明
派遣期间明示
学位证、资格证
经历证明
组织机构图等
现金出资
外汇汇出许可或申报文件
投资资金引进明细证明
实物出资
海关厅厅长签发的
实物出资完成确认书
⚠️ 投资金额未满 3 亿韩元的个人投资者
需追加提交 资本金使用明细证明。
办公室租赁合同
办公室全景、内部空间、牌匾照片
损益表
出口相关证明(如适用)
投资资金使用说明
事业计划书
D-8 签证持有人的 配偶
未成年子女
驻外使领馆直接申请
或凭签证签发认定书申请
国内亦可申请滞留资格变更
护照
签证申请书
家庭关系证明
邀请人纳税与在职证明
彩色照片 1 张